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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处罚中人身罚到底怎样回事呢?
释义
    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惩戒。
    人身罚,即以公民人身权的限制或者剥夺为内容的行政处罚。主要包括警告、通报批评和行政拘留三种。其中,行政拘留只能由承担警察职能的行政机关采取。
    现在你应该清楚行政处罚中人身罚是怎么回事了。
    行政处罚的资格罚主要是指的什么?
    行政处罚资格罚,即以剥夺或者限制公民从事特定行为的资格为内容的行政处罚。其主要形式是吊销或者暂扣许可证和执照。
    《行政处罚法》第8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建没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到底是哪些啊?
    执法机关发现应当处罚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执法机关。
    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生的管辖权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级机关或者当地人民政府决定。
    执法机关认为确有必要,需要委托其他机关或者组织行使执法权的,执法机关应当依照《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与被委托机关或者组织办理委托手续。
    行政处罚时限是多久呢?
    1、行政处罚流程环节的时限需要根据案件的不同性质以及不同的法律环节来决定其时限。
    2、具体如下:
    (1)、诉讼和复议期限:
    适用《产品质量法》和《特种设备监督条例》的行政诉讼期限是三个月,行政复议的期限是60天;适用《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及《计量法实施细则》的行政诉讼期限是十五天,行政复议的期限仍是60天。
    (2)、加罚期限:
    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3)、听证期限:
    《行政处罚法》: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告知听证未告知当事人3日内未提出书面申请视为放弃听证权。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故行政处罚告知到行政处罚决定下达应为3日。
    (4)、不予行政处罚时限: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取缔是不是行政处罚呢?那是哪些?
    关于取缔法律属性理论上的疑问(1)关于取缔的规定,在我国法律规范中多有出现。例如,《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或者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我国的行政处罚有哪些种类呢?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是指行政处罚外在的具体表现形式。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1、警告。
    2、罚款。通常指违法人员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向指定银行缴纳一定数量的金钱。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前者指违法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如贩卖盗版光碟的收入,后者则是指非法行为中的工具。
    4、责令停产停业。指暂停生产经营或资格,如工商局责令违规营运的饭店、酒店停业整顿。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例如,交警对违规驾驶人员吊销或暂扣驾驶执照。
    6、行政拘留。这只能由公安机关执行,对于一些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人员限制其自由的一种处罚方式。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本条属于兜底性条款,例如外国人在我国境内违反行政管理法规,行政机关可以驱逐出境。
    
     该内容由 王伟凡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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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3:3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