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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罚金执行机关是什么?
释义
    罚款的执行主体是一审人民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罚款应当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不能全额缴纳罚款的,人民法院应当随时追回被执行人有可执行财产的情况。因不可抗拒的灾难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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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0: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