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村书记态度恶劣可向当地乡镇政府、县人民政府投诉或是纪委监察局投诉其行为,受理对党员、党组织的检举、控告是纪委的职责之一,依法提请上级部门进行监督解决。《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第二条 控告申诉工作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依靠群众维护党的纪律、促进党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保障党内外群众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对党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的重要渠道;是纪律检查工作的基础性工作。 第三条 纪律检查机关受理检举、控告、申诉的范围是: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