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县组织部属于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1、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的建设,探索在各类新经济组织中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的有关问题;2、负责干部宏观管理工作;3、统筹协调干部工作中的有关问题;4、提出关于乡镇和县直副科级以上单位以及其他列入县委管理的领导团队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按常委会决定做好谈话、公示、发文、到位工作;5、制定干部教育规划,组织县委管理的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的培训;6、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