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为啥一般不判刑 |
释义 | 因为侵占罪是自诉类型的案件,法院一般不给立案。侵占罪告诉形式在操作上存在弊端。对委托物的非法占有案件,存在被害人没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的现象。这类案件,被害人和被告人存在一定的信任关系,或是亲属、朋友或是委托确定的人。此外,如果犯罪嫌疑人在被害人起诉以前积极主动返还侵占被害人的财物,或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这样被害人可能不会起诉,犯罪嫌疑人也不会被判刑。 侵占罪法院一般不立案可能是因为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被害人不起诉,国家司法机关不会主动追究;或者是不符合法律规定,未达到立案标准。 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行为人犯罪的目的是非法占有; 2、行为人将他人交付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又或者是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 3、行为人占为己有的数额较大,侵占罪侵占数额2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侵占数额2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4、行为人拒不交还保管物; 5、有其他严重情节。 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侵占他人财物,必须是数额较大的,才能构成犯罪。侵占行为的具体表现,包括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予以消费、出卖、毁灭、赠予他人,等等,对财物进行处分。拒不退还或交出,是指物主或有关机关单位要求退还或交出财物,而拒不退还或交出,以此表明了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该财物的目的。 综上所述,侵占罪是自诉案件,也就是俗称的“不告不理”。其次如果积极退赔,取得当事人谅解一般都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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