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风险区域管控措施如下: 1、中风险地区人员非必须不要离开,如必须离开的人员需携带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行时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居民小区恢复执行测温,外来人员加强验码、登记措施,做好公共部位清洁消毒; 3、学校、托幼机构严格落实晨午检、因病缺勤登记和病因追踪和清洁消毒制度,一旦发现具有发热、呼吸道等可疑症状的学生及时送医排查; 4、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暂停营业。 5、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叉的来返人员、健康码出现红码或黄码等情况人员要主动报备; 6、已经来区返区的,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要严格落实14加7隔离管控措施,每2天核酸检测一次; 7、其余人员严格落实14天居家隔离,每3天核酸检测一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七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 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