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残疾证注销法律规定 |
释义 | 残疾证明应当在下列情况下注销: 1、残疾人死亡的; 2、残疾程度发生变化的; 3、残疾人丧失或者取得政府给予的护理补贴的; 4、残疾人迁居到其他地区的; 5、残疾人申请注销的。 残疾证注销流程一般如下: 1、准备材料:准备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如医疗机构出具的残疾鉴定报告等; 2、前往医疗机构复查:残疾人应当到户籍所在地医疗机构进行复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将根据复查结果出具《残疾鉴定报告》; 3、填写申请表:前往当地民政局或者社会福利机构领取残疾证注销申请表并填写; 4、提交申请: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递交给当地民政局或社会福利机构,并进行现场核查; 5、审核:等待审核结果,一般为5-10个工作日; 6、领取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前往当地民政局或社会福利机构领取相关证明材料,如注销证明等。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在前往民政局或社会福利机构之前,先咨询相关部门或者查询当地政府官网,了解当地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条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四条 残疾人残疾状况变化不再符合残疾标准或死亡的,发证残联应及时将残疾人证注销;残疾人证注销后,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残疾人残疾状况变化的认定,以指定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论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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