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去世,遗嘱失效,遗产将按法定继承顺序分配,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再继承,如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在遗嘱人之前去世,继承人死亡遗嘱将无效。在这种情况下,遗产的相关部分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而法定第二顺序继承人则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一旦继承开始,第一顺序继承人将继承遗产,而第二顺序继承人将不再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遗产将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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