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下列情况下违反治安管理法规应当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二、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的条件 从轻处罚情节:年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减轻处罚情节:造成损害的犯罪中止。可以减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形:聋哑人、盲人犯罪或者预备犯。从轻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在几种可能的处罚方式中选择较轻的处罚方式,或者在允许的范围内选择从轻处罚。减轻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定处罚办法和最低处罚幅度下,对违法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 三、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3)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4)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4.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