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自己的厂被强拆怎么办? |
释义 | 1、按照企业的整个生产经营面积一次性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1)按照企业纳税的情况计算停产停业损失 (2)按房屋总价值的一定比例 (3)按营业收入、利润 (4)评估机构评估 (5)双方协商决定 2、根据纳税情况或者营业执照等营业注册信息中的营业面积 具体而言,有些地方依据纳税情况时能够推算出每年的基本利润的。但是这种情况对中小型制造企业是不利的。 3、按照实际经营面积进行计算 如果是按照实际的经营面积来计算,拆迁方也不会简单和说一个经营面积。在进行实地测量时,拆迁方会对其进行分割。 一、哪些部门可以实施强拆? (一)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二)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 (三)依据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四)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经过司法诉讼,已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除以上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实施房屋强拆。 二、房主不签字房屋可以强拆吗? (1)如果没有签字,同时在法定期限内提起相应的法律程序,则不能强拆,否则属于违法强拆。 (2)如果只是不签字,而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法律程序,又拒不搬出的。征收方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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