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民政局离婚时签署的离婚协议能否反悔? |
释义 | 对于双方当事人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时所签署并经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对于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如一方要对协议中涉及的财产分割事宜反悔,则应当在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或撤销。 签署离婚协议后还能反悔吗 1、对离婚的事实不能反悔,但是对于协议关于财产分割可以反悔。2、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人民法院在审理后,发现不存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协议离婚在民政局办理吗 1、协议离婚是在民政局办的。且应该在男女双方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2、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协议离婚在民政局办吗 1、协议离婚是在民政局办的。且应该在男女双方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2、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协议离婚在哪个民政局办理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需要民政局在离婚协议上盖章吗 协议离婚,双方签名就发生法律效力,不需要到民政盖章。但是如果双方想到民政拿离婚证,在离婚证上才需要盖民政婚姻登记处的公章。协议书不用盖章。 该内容由 冯庆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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