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证人出庭律师要问证人问题。 证人出庭作证的程序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1、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10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 2、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如果予以准许的,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承担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3、证人出庭后、作证前,审判人员要告知其作证的权利和义务; 4、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 证人无法出庭作证的情形如下: 1、庭审期间身患严重疾病或者行动极为不便的; 2、居所远离开庭地点且交通极为不便的; 3、身处国外短期无法回国的; 4、有其他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出庭的。 综上所述,证人出庭是审判人员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要求证人到庭作证。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证人证言法庭质证原则】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第六十三条 【证人及其近亲属的保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