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有的中国人嫁到国外去,有的外国人嫁到中国来,对于这种跨国婚姻,那么是更加容易产生问题的,问题太多就可能会导致夫妻之间 离婚 ,在 沧州 民政局离婚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下面 网 小编给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一、沧州民政局离婚材料准备哪些 1.协议书 2. 结婚证 3.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证件照 4. 户口 本 5. 身份证 二、沧州民政局离婚登记办理条件 离婚需男女双方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结婚 证、近期二寸各两张免冠彩色照片、协议书一式三份到现场办理并签字按指纹确认。军人需提供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部队出具的婚姻登记证明。双方身份证及户口本建议修改为原件 三、沧州民政局离婚登记办理地址( 经济 开发区 ) 沧州经济开发区九河东路30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社发局窗口 四、沧州民政局离婚登记办理时间 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 除外。 五、沧州民政局离婚登记办理依据 【行政法规】《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 第二条第一款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 直辖市 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涉外离婚登记的办理条件是更多的,并且办理的选择机构也是不多的,并不是所有的民政部门都有权力来办理这项事务。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网进行相关的业务咨询。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