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工伤 的 伤残鉴定 一般去当地 社保 部门的 工伤鉴定 中心,而其他情况的可以去当地的 司法鉴定 中心做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是指 伤残 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 工伤事故 伤残、意外伤害伤残、 打架斗殴 伤残等。一般伤残鉴定由司法部门委托 伤残鉴定机构 做相应的鉴定。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