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签租赁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双方的情况,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和地址应在合同中注明; 2、房屋的具体情况,说明房屋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个房间的道路;住房面积;住房装修,简要说明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卫生间装修;配备设施设备; 3、房屋用途,房屋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家庭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其他人共同居住;房屋是只能用于居住,还是可以用于办公室等其他用途; 4、租赁期限在合同中约定。在此期间,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房屋,承租人不得放弃房屋出租其他房屋。到期后,承租人将房屋退还给出租人。如承租人想继续租房,应提前通知出租人; 5、房屋及支付方式。房屋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租金; 6、房屋状况变化。承租人应爱护房屋和各种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改造、扩建或增加; 7、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考虑可能的违规行为,并在合同中约定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的规定 1、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是否一定要支付违约金 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只要在以下的情形内解除租赁合同,就不算违约 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 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 3)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 4)房屋承租人故意、或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 2、对于承租人而言,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 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