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者可与两个用人单位签订两个劳动合同,但必须经过两个单位的同意,并不影响工作任务的完成。若用人单位雇佣了其他单位尚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并给其他单位带来损失,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劳动者可以与两个用人单位签订两个劳动合同,但必须得到两个单位的同意且不影响工作任务的完成。如果用人单位雇佣了尚未解除或终止与其他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并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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