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是指根据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由省发展改革部门按年度组织编制,提出重点推进的重大项目范围和年度投资规模建议,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印发的指导性文件。 法律依据: 《广东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编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 省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省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编制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协调实施。省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涉及本领域的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统筹组织本市项目申报工作。项目单位按照要求申报省重点建设项目。 第四条 省发展改革部门依据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编制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与省级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做好衔接。 第五条 省发展改革部门依托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通过信息化手段对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进行全流程、规范化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