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权能做抵押么? |
释义 | 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土地使用权属于法律规定可以进行抵押的财产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抵押的,当债务人没有按照约定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一、同一债权有多个抵押权人要怎么处理 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抵押权人可以对其中一项或者各项财产行使抵押权。也就是说,在同一债权上约定多个抵押人的,可以优先考虑抵押顺序。债务人可以选择任何债权人偿还债务,没有顺序,不足以全额偿还债务。 二、汽车贷款解除抵押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车子贷款抵押解除需要提供的证件有:车主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银行提供的贷款已经还清的证明文件、购买车辆时候的机动车登记文件等,当事人以车辆抵押的,如果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三、抵押和质押的区别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对该财产进行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用于偿还债务。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以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将该动产变卖,所得价款优先用于偿还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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