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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认定期限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的
释义
    法律分析:工伤认定的期限是一年,从受伤之日起开始计算的。
    一、工伤认定后的最长时间工伤认定是多久
    工伤认定时间期限:有,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一年,自事故伤害被确定之日计算。以下是申请工伤认定程序中有关时间的规定: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
    二、诉讼时效应该从什么时候起算
    诉讼时效应该从以下时间起算:
    1、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届满之日起第二天起计算;
    2、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计算;债权人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的,从期限届满之日起第二天起计算;
    3、附条件的债权请求权,从条件成就开始计算;
    4、附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到达时开始计算;
    5、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请求权,应当自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之日起计算;
    6、因侵权行为发生的赔偿请求权,自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或者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
    三、工资拖欠多久就失效了
    拖欠工资一年失效,因为仲裁时效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起算。如果有中止的情形,可以依法从中止之日起重新计算时效,也就是如果中途讨要了工资,那么从讨要的那一天重新开始计算一年。但是如果还在上班的,则不存在失效这一说法。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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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1:2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