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的形式,但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1)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2)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3)同一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或者规章)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