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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释义
    1、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工伤死亡保险待遇。
    2、1-4级伤残职工伤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
    (1)伤残职工的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2)但不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3、5-10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不享受工伤死亡保险待遇。
    【律师提示】
    ①停工留薪期死亡享受工伤死亡保险待遇;
    ②1-4级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享受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外的工伤死亡保险待遇;
    ③5-10级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不享受工伤死亡保险待遇。
    4、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条规定:
    (1)工伤职工工伤复发,是否需要治疗应当由治疗工伤职工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
    (2)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5、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第43条/第29条/第30条/第31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待遇范围包括:
    1.工伤医疗待遇;
    2.停工留薪期的待遇;
    3.配置辅助器具待遇。
    【律师提示】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不享受伤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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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4:0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