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般固废处理资质证书是证明单位具有处理固体废弃物资格的文件。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其注册资金应在200万元以上,具有1套以上固体废物运营管理经历,年综合处置固体废物1万吨以上或累计处置固体废物2万吨以上,并具备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置能力。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三十九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以及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促进综合利用的具体措施,并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