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工程承包一般税率包括,增值税:按工程结算款计算缴纳增值税,税率3%或17%,个人所得税:按工程结算款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1%,城建税:按营业税计算缴纳城建税,城建税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计算缴纳,税率3%,印花税:按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金额的0.3‰计算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 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 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 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