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派出所民警的职责范围如下: 对辖区内的各地段、各部位实行治安管理,协助大中型单位搞好保卫工作,开展以治保会为主体的多层次的群防群治工作,管理户口和居民身份证,协助侦破涉及辖区内的刑事案件。 派出所的工作权限如下: 1、依照国家治安管理法规,对本辖区特种行业、公共场所、民用危险物品、违禁品、户口、居民身份证、暂住人口、出租私房等,行使治安行政管理权。 2、治安管理行政强制权和处罚权。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可以口头传唤,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传唤,经派出所长一级领导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对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或罚款超过200元而被处罚人没有异议的案情简单、因果关系清楚、行为人承认违法事实的现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由派出所民警适用简易程序,当场处罚;对警告200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裁决。 综上所述,派出所负责辖区内特种行业、公共场所、五管要害单位、治安耳目建设、民用爆炸物品、民用枪支弹药的管理;负责辖区内校园周边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辖区内的治安防范;做好辖区内治安、刑事案件的查处侦破;做好本所的档案。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开展中心工作。 【法律依据】: 《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第四条 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范围包括: (一)责任区工作; (二)户籍室工作; (三)值班、备勤; (四)案(事)件处理; (五)巡逻; (六)治安检查; (七)特定勤务。 第五条 责任区工作、户籍室工作分别由责任区民警、内勤民警专职担任。值班、备勤、巡逻、治安检查及特定勤务,必须由两名以上公安派出所民警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