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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样解除被执行人的黑名单,有什么规定?
释义
    被执行人是不是就是黑名单。不一定,失信被执行人才是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是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促使被执行人积极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促进执行工作的重要举措,是破解执行难的又一有益尝试。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如何解除被执行人黑名单,有哪些规定
    法律分析:被执行人是不是就是黑名单。不一定,失信被执行人才是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是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促使被执行人积极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促进执行工作的重要举措,是破解执行难的又一有益尝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施行以来,取得了积极明显的效果。日前,第一批3万余例名单集中公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你好,赵律师,我想咨询一下被强制执行多久会被列入黑名单
    强制执行多久上黑名单将被执行人拉入黑名单,是在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被执行人有财产而穷尽各种强制手段后无法执行到位的情况下,由法院视情节而考虑是否加入黑名单。列入失信名单是强制执行的结果之一,强制执行的法律后果有三种,一是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且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程序终结;二是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只能等待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再执行;三是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且具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规定情形的,将其列入失信名单,也就是黑名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服务?
    (一)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向社会公布;(二)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三)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四)国家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五)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失信情况通报其上级单位、主管部门或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怎么才能取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要消除的,应当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如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你好,赵律师,我想问一下被强制执行多久会被列入黑名单
    强制执行多久上黑名单将被执行人拉入黑名单,是在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被执行人有财产而穷尽各种强制手段后无法执行到位的情况下,由法院视情节而考虑是否加入黑名单。列入失信名单是强制执行的结果之一,强制执行的法律后果有三种,一是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且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程序终结;二是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只能等待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再执行;三是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且具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规定情形的,将其列入失信名单,也就是黑名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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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7:4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