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武汉生育津贴报销 |
释义 | 一、武汉生育津贴资料 生育津贴及护理假津贴 1、生育津贴:符合国家生育政策正常生育的,产假为128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难产的定义:是指女职工生育时采用产钳助产、胎头吸引和剖宫产的。 2、流产津贴: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产假为30天;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引)产的,产假为45天;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的,产假为98天。 3、护理假津贴:男职工配偶生育,男职工参保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享受15日的护理假津贴。 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上月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除以30日计算。 护理假津贴日支付标准:按照其配偶生育的上一个月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除以30日计算。 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用人单位必须用于职工在生育、产假、护理假期间内应当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拨付的费用低于职工本人工资、福利标准的,其差额由职工所在单位补足; 高于职工本人工资、福利标准的,其结余归入职工所在单位的职工福利费。 由财政全额拨款的单位,其职工生育保险有关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财政部门另行结算。 【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下列费用】 1、不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的 2、不符合生育保险就医管理规定的 3、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规定的 4、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5、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6、涉及婴儿的医疗、护理、保健等费用 7、国家和本省、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国家鼓励保险公司举办有利于计划生育的保险项目。 二、领生育津贴需要什么资料 生育津贴申领时需携带审核资料: ①住院医疗费收据; ②诊断证明书(盖专用章); ③《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二胎《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终止妊娠无此项); 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医保卡(异地证或异地备案表); ⑦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⑧单位出具的参保职工请假条; ⑨参保职工在享受生育津贴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 用人单位专管员于每月1-10日持下列有效资料,到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时携带的资料: 1、报销门诊生育医疗费用需携带资料:诊断证明书(盖专用章)、门诊票据、费用明细,有关检查报告单; 2、报销住院生育医疗费用需携带资料:住院医疗费票据、费用明细汇总单(盖医院章)、诊断证明(盖专用章)、病历首页、手术记录、接生记录复印件。领生育津贴需要什么资料可以参考上面内容,希望对你有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国家鼓励保险公司举办有利于计划生育的保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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