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所得税退税多少? |
释义 | 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能退多少是取决于个人已经实际预缴的税额超过个人的年度应缴税额的多少。个人所得税产生退税部分的基本条件就是个人必须在计税的年度已经缴纳过个人所得税。如果预缴税额大于应缴税额,则会退回二者的差额部分给纳税人,如果预缴税额小于应缴税额,则要求纳税人补足二者的差额部分。1、如果纳税人在计税年度的总收入是不到6万元,但是由于每个月工资不同,部分月份是有缴纳过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则可以申请退税; 2、如果纳税人在计税的年度中有满足退税要求的专项没有在预缴阶段扣除的部分,则可以申报退税; 3、如果纳税人在计税年度有满足退税条件的公益性质的捐赠项目支出还没有扣除的,则可以申报退税; 4、如果纳税人是没有任何工作单位的自由职业者,在计税年度的预缴税率超过了通用的税率,则可以申报退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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