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认购书效力是什么呢 |
释义 | 商品房认购书效力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签订人购协议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第二种是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签订的认购协议的效力。 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认购书有合同效力吗 商品房认购书有合同效力。 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认购书可以构成预约合同,具有合同效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因此,商品房认购书有合同效力。 商品房认购书是预约合同吗 商品房认购书是预约合同。 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条件尚未成熟,但又不愿意失去交易机会,此时往往会进行预约,签订预约合同,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所以,生活中,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是预约合同。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蒋先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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