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法院可以立案判决孩子改姓名,但是无法强制判决孩子改姓。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子女到底随夫妻哪一方的姓,法律没有做出硬性的强制规定,可以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在经过父母协商确定下来的子女姓名,在户籍登记后,父母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随意改变。如果父母双方协商一致,认为确实需要更改子女姓氏,应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由户籍主管部门进行变更登记,而不是向人民法院申请解决孩子的姓氏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