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党的地方委员每届任期多少年
释义
    法律分析:
    党的地方委员每届任期五年。党的地方委员会简称地方党委。由同级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委员、候补委员组成。党的地方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党的地方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三年以上的党龄。《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十五条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大会,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代表大会,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
    第二十七条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
    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三年以上的党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7 9:5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