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养费必须要给吗 |
释义 | 一般情况下,抚养费必须要给。根据我国的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孩子的,那么另一方要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支付抚养费的具体金额和期限,需要双方协议决定。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会根据另一方的实际收入来作出合理的判决,一般不会超过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不用支付子女抚养费主要是特殊情况下减免所致,减免父或母一方抚养费的情况,一般有两种: (1)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既有经济负担能力,又愿意独自承担全部抚育费; (2)给付义务的父或母因出现某种困难,确实无法或没有能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通过协议或判决,酌情减免给付数额。 但减免是有条件的,一旦被减免方情况好转,有能力给予抚养费时,应依照原定数额给付。 需要说明的是,免除抚育费,只是就抚养费而言,其教育子女的其他义务是不能被免除的,另一方不得以减免抚养费为由,限制或剥夺另一方探望子女等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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