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少够用原则 |
释义 | 法律分析:最少够用原则来源于《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 该规范要求个人信息控制者在开展个人信息处理活动时应当遵循最少够用原则,这对法院惩戒失信被执行人也有丰富的借鉴意义。 法院作为失信被执行人个人信息(身份证号码)的控制者,在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时,应遵循最少够用原则,只需起到身份识别效果即可。 遵循最小够用原则,隐去失信被执行人身份证号码的若干数字,在技术上没有任何问题,同时并不影响法益价值的实现,做到法理圆畅与技术理性,实现了双赢。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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