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人制度的优缺点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合伙人制度的优点: 1、所有者和经营者的物质利益得到了合理配置,有了制度保障。 2、除了经济利益提供的物质激励外,有限合伙制对普通合伙人还有很强的精神激励,即权力与地位激励。 3、有限合伙制由于经营者同时也是企业所有者,并且承担无限责任,因此在经营活动中能够自我约束控制风险,并容易获得客户的信任。 4、有限合伙的制度安排也充分体现了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 合伙人制度的缺点: 1、资金来源和企业信用能力有限,不能发行股票和债券,这使得合伙企业的规模不可能太大。 2、合伙人的责任比公司股东的责任大得多,合伙人之间的连带责任使合伙人需要对其合伙人的经营行为负责,更加重了合伙人的风险。 3、由于合伙企业具有浓重的人合性,任何一个合伙人破产、死亡或退伙都有可能导致合伙企业解散,因而其存续期限不可能很长,导致管理分散,企业稳定性低。 一、合伙企业的种类有什么 合伙企业的种类有: 1、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普通合伙人(没有上限规定)组成。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2、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二、合伙人如何承担合伙债务? (一)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三)特殊的普通合伙中合伙人承对合伙债务的承担,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十七条,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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