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技术转让合同有什么效力和特征 |
释义 | 技术转让合同的效力和特征是: 1、技术转让合同的目标是现有的技术成果; 2、技术转让合同为双重合同、有偿合同、承诺合同、重要合同; 3、技术成果的使用权或所有权成果的使用权或所有权; 4、对让人有效; 5、对受让人的影响。受让人按照约定实施专利,利用技术秘密侵犯别人合法权益的,由受让人承担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技术所有权部分转让可以吗 技术所有权是可以转让的,至于是部分转让还是全部转让由双方在技术转让合同中协商一致约定。转让技术所有权属于营业收入。技术所有权在会计上属于无形资产。无形资产的转让,按照最新会计准则的规定,收益应当计入资产处置损益。资产处置损益属于营业收入。一般来说,与日常经营活动不密切相关的经营活动,都是营业外收入。转让专利技术所有权和出售固定资产均为营业外收入,转让专利技术使用权和其余经营活动应计入其余营业收入。 技术转让,是指转让者将其拥有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有偿转让他人的行为;技术开发,是指开发者接受他人委托,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开发的行为;技术咨询,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二条技术转让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让与他人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许可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许可他人实施、使用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中关于提供实施技术的专用设备、原材料或者提供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约定,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技术服务合同的验收标准有哪些 技术服务合同的验收标准和方式,如下: 一、验收标准: 1、因技术服务成果大都属于软科学范畴,在某种程度上具有无形、不可操作的特点,其验收标准一般无法以硬指标衡量; 2、双方应本着科学、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验收,不能过于苛刻或显失公平。 二、验收方式: 1、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技术服务成果采用鉴定会、专家评估的方式验收; 2、可以约定由委托方单方认可视为验收通过。 不论采用何种方式验收都应由验收方出具书面验收证明。 技术服务合同的特点: 1、技术合同的标的与技术有密切联系,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有不同的技术内容,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技术成果,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技术行为,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兼具技术成果与技术行为的内容; 2、技术合同履行环节多,履行期限长,价款、报酬或使用费的计算较为复杂,一些技术合同的风险性很强; 3、技术合同的法律调整具有多样性。技术合同标的物是人类智力活动的成果,这些技术成果中许多是知识产权法调整的对象,涉及技术权益的归属、技术风险的承担、技术专利权的获得、技术产品的商业标记、技术的保密、技术的表现形式等,受专利法、商标法、商业秘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著作权法等法律的调整; 4、当事人一方具有特定性,通常应当是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或技能的技术人员; 5、技术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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