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领结婚证的怎么离婚 |
释义 | 没领结婚证是不能办理离婚手续的。要想离婚,应先去婚姻登记部门补办结婚登记。两人的关系属于同居关系,可自行协商解除,在同居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二人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依法判决。 一、没领证离婚怎么打官司了 没领证离婚打官司的方式:1994年2月1日以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属于事实婚姻的,可以直接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且确认感情破裂的,准予离婚,其他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只能自行解除同居关系,法律不予保护。因财产、子女抚养产生纠纷的,可以起诉处理。 二、没有结婚登记如何起诉离婚 如果男女双方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也不属于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情形,由于没有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所以不需要向法院起诉离婚,双方直接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如果双方没有结婚登记但是形成了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可以先去民政局补办结婚登记,然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再拿着诉讼离婚所需的材料到法院起诉离婚。 三、没登记结婚能不能起诉离婚 没登记结婚就没有形成有效合法的婚姻关系,也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双方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同居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则按事实婚姻处理,双方可以先去民政局重新办理结婚登记拿到结婚证后,再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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