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原则都是什么 |
释义 | (一)行政处罚法定原则 1.行政处罚法定原则的基本内涵(6项法定):行政处罚最根本处罚依据法定、处罚种类法定、处罚主体法定、处罚程序法定、处罚形式法定、处罚职权职责法定。 2.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二)处罚公开、公正、过罚相当原则 1.公开 ①行政处罚的依据要公开; ②实施行政处罚的执法过程要公开(如依法表明执法身份、公开举行听证会听取意见、处罚的事实和理由公开、处罚决定公开等)。 2.公正 ①要防止偏听偏信; ②要使当事人了解其违法行为的性质并给予其申辩的机会; ③要防止自查自断,实行查处分开、审执分开制度。 3.过罚相当(合理性原则、比例法则) 重过重罚、轻过轻罚,准确适用依法从轻、减轻处罚规定,作出的处罚符合设定该处罚的目的,相同情况相同处罚;处罚应采用最必要的方式,处罚符合比例法则、合乎情理且有可行性、符合客观规律。 (三)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行政机关在实施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对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也不一定都要实施行政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一条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第四条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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