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珠海公积金异地贷款证明办理条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异地贷款证明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可开具。珠海公积金异地贷款证明办理条件:外市储户购房贷款需办理《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申请人无贷款记录或仅有一次贷款记录且贷款已还清即可办理。 法律依据:《关于异地贷款证明办理的通知》第三条: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1、在申请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均为非正常缴存状态);2、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3、申请人年龄在18至60周岁,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个人信用报告为主);4、主申请人年龄加上按揭年限,男士不超过65岁,女士不超过60岁;5、申请人同意以所购房产作抵押;6、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7、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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