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在哪拿,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离婚协议书到当地婚姻登记处(离婚处)领取,相关规定是: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自愿达成的,有离婚协议再去婚姻登记机关(一般是民政部门)就可以拿到离婚证了。如果要诉讼离婚,就去法院起诉好了,根据双方协商填写内容,也可以自己拟定。 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这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根据最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一、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要求 在书写符合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时,要注意以下几项内容: 1、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在内容上的规范: (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2、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形式要求: (1)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3)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3、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有效的规定: (1)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2)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3)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4、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存档要求: 双方当事人要准备三分离婚协议书,一份交给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如果夫妻双方是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的,需要在各项意见都达成一致之后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并且双方需要在资源同意的基础上进行签订,否则该协议将不具有法律效力。离婚证书一般是在民政局进行办理之后当时就可以拿到的,需要提供的材料最好提前进行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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