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北京居住证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居住证是为了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盖而推出的一项户籍管理制度。北京居住证的处理条件是什么?北京居住证的处理条件: 1、来北京的人持有的暂住证在有效期内,已经6个月了 2、以下3个条件至少符合1个: ①在北京有合法的稳定就业(未来可能在市内就业6个月以上) ②在北京有稳定的住所(未来在市内可以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 ③在北京连续就业(指在市内.小学取得学籍的就业和在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的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学研究机构取得学籍,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就业)。注意: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由其监护人.近亲属持有相关证明书和书面委托书(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不提供书面委托书),可向居住地流通管理所或户籍派出所申请暂时居住登记或北京市居住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北京市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 第七条,来京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一)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的; (二)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 本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称在京有稳定就业,是指未来可能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 本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称在京有稳定住所,是指拥有未来可以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 本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称在京连续就读,是指在本市中、小学取得学籍的就读以及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就读。 第八条 申领《北京市居住证》的,应当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如实提供证明其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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