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从原来的 “积分累计达到60分的新市民,提出申请的上一自然月在我市缴纳了燃余社雹段棚会保险费,在法定工作年龄内可申请积分入户排名。”修订为 “积分累计达到30分的新市民,提出申请的上一自然月在我市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期间保持参保状态,在法定工作年龄内可在其产权房所在地、居住地或就业地申请积分入户排名。”其中,入户总积分还增加了“计划生育源则奖励分”指标。法律依据:《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积分累计达到30分的新市民,提出申请的上一自然月在我市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期间保持参保状态,在法定工作年龄内可在其产权房所在地、居住地或就业地申请积分入户排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