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房产一人一半,但房产证上是一个人的名字,那个人能自己卖房子吗 |
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需双方同意才可买卖,但若一方未经同意擅自出售,第三方善意购买并已登记,法院不支持另一方追回。离婚时,若一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造成损失,法院应支持另一方请求赔偿。 法律分析 房产证上只登记夫妻一方名字的,且如果房子是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的,那么就可以由一方进行买卖。但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则需要双方同意才可以进行买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拓展延伸 房产分割与离婚协议:房产证上只有一人名字,是否可自行卖房? 根据协议离婚情况下,房产证上只有一人名字的情况,是否可自行卖房需要考虑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协议内容。通常情况下,协议离婚的房产分割会根据双方协商一人一半的原则进行,但房产证上只有一人名字可能会影响房屋的转让手续。在这种情况下,需要依法办理过户手续,将房产证上的名字进行更改或者添加另一方的名字。只有在房产证上登记了双方的名字后,才能够自行卖房。因此,建议您与律师咨询并参考当地法律规定,确保合法权益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操作。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房产证上只有一方名字的情况下,如果该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夫妻一方可以单独进行买卖。然而,如果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需达成一致意见才可进行买卖。在协议离婚情况下,房产证上只有一人名字的情况需要考虑具体法律规定和协议内容。建议您咨询律师并遵循当地法律规定,确保合法权益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第二百三十四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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