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上就夫妻一方名字是否能卖房 |
释义 | 法律分析: 房产证上就夫妻一方名字是能卖房的。此时的买受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应当认定为善意第三人。因为即使该房屋是夫妻共同所有的,而双方只登记一方姓名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对共同财产的约定行为,该约定对且仅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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