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户口跟妈妈籍贯应该是随妈妈还是爸爸 |
释义 | 孩子上户口,籍贯可以随母亲也可以跟父亲。 籍贯指祖居、自身出生或家庭久居的地方。 如果婴儿父母均为学生集体户口或均为现役军人的,可以在该子女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各地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公安机关。 现在对籍贯有三种认识:1、祖居地;2、父亲出生地;3、本人出生地。 由于现代社会属于父系氏社会,因此,一般应以父亲出生地或祖父(不是外祖父)等父系聚居地作为籍贯的出处。如果夫妻双方存在争议,可以用本人出生地作为籍贯所在地。法律并没有强行性规定籍贯的出处,一般由父母商定。 孩子上户口办理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规范》 第一条 出生户口登记第十九条申报出生户口登记是公民的法定权益。出生户口登记实行随父随母自愿原则。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