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哺乳期的小孩一般是会判给母亲,由母亲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但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法院应将抚养权判给父亲。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