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应纳税凭证书的立日期是指该凭证开具的日期,用于确定所需要缴纳的税款所属的纳税期间。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一般应在收到凭证后的15日内进行申报和缴纳税款。 应纳税凭证书包括发票、收据、支票等各种形式的收款凭证。这些凭证必须在开具时填写清晰明确的信息,并在立日期内交付给纳税人。应纳税凭证书的立日期是指该凭证开具的日期,也就是税款所属的纳税期间的起始日期。纳税人在计算税款时,需要根据凭证上的信息和立日期确定相应的纳税期间,以便正确计算应缴纳的税款金额。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纳税人应当在收到应纳税凭证书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和缴纳税款。如果超过15日未缴纳,将会被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因此,建议纳税人在收到应纳税凭证书后尽快进行申报和缴纳税款,以避免违规行为和财务风险。 如果应纳税凭证书的立日期填写错误,对纳税人有何影响?如果应纳税凭证书的立日期填写错误,可能会导致计算所属纳税期间出现偏差,从而影响到纳税人需要缴纳的税款金额。因此,纳税人在收到应纳税凭证书后应仔细核对立日期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应纳税凭证书的立日期是确定应缴纳税款所属的纳税期间的重要依据。纳税人在收到凭证后应当及时进行申报和缴纳税款,以避免因逾期未缴纳而受到行政处罚。同时,纳税人也应在收到应纳税凭证书后仔细核对凭证上的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纳税人按照法定期限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义务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缴纳应纳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