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拒赔黄斑病变是否存在歧视性? |
释义 | 法律分析: 重疾险作为一种常见的保险产品,其保障范围涵盖了多种重大疾病,其中也包括了黄斑病变。然而,一些被保险人在申请理赔时,却遭遇了保险公司的拒赔。 对于此种情况,需要根据保险合同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分析。首先,保险合同中应当有明确的定义与规定,关于保险公司是否可以拒赔黄斑病变,以及拒赔的前提条件和标准等问题应当有明确的条款。 其次,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保险公司是否可以拒赔黄斑病变,但是在《保险法》中明确规定了保险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同时不得损害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因此,保险公司如果没有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黄斑病变的免责条款,则应当履行赔偿责任。 总之,针对重疾险拒赔黄斑病变是否存在歧视性这个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保险合同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保险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免责条款,保险公司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并不得损害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合同中写明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 《保险条款通则》第九条:保险人应当在保险条款中明确规定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不得把免责条款作为保险责任条款,不得损害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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