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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伤情鉴定是否可撤回?
释义
    法律分析:一、伤情鉴定是否可撤回?
    伤残鉴定如果已经做出不能撤销。如果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如果只是递交了申请,还没有做鉴定的话,可以向原机关递交撤销申请。根据刑事诉讼法,鉴定有争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补充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签名。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
    二、伤情鉴定不在公安机关指定的医院做是否有效
    公安机关的伤情鉴定,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一般来讲,需要七个工作日内完成。案情复杂,或者鉴定材料短缺的,可以延长鉴定时间。不设定具体鉴定时间,是从科学的角度出发,防止发生急于追示鉴定结果,造成错案发生。法律链接:《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4.2.1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4.2.2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须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应进行复检并予以补充鉴定。4.2.3疑难、复杂的损伤,在临床治疗终结或者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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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4:4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