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二审能申请鉴定。 申请鉴定的方法如下: 1、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 2、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 3、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 4、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完成鉴定的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审的程序如下: 1、收到一审判决书之日起15天内准备好上诉状递交给一审法院上诉窗口,提交相应的材料,具体如下: (1)提交相应的证据,上诉是当事人有证据证明法院一审判决结果是有错误才提起的,所以要收集与一审判决结果有错误的证据; (2)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果是自然人的要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如果是法人的,需要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3)如果是委托律师进行诉讼的,需要提交委托书、律师身份证明、律师资格证明等的材料; 2、一审法院受理之后,会将上诉状以及一审的全部材料移交给二审法院; 3、二审法院收到之后会安排开庭时间并发出传票给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4、如果一审有诉讼费,则上诉立案的同时会缴纳上诉费。 综上所述,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上诉,进行二审,可以申请对材料进行鉴定,出具相应的鉴定证书,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鉴定。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