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对债权和债务的理解:债权是请求特定人为一定行为,即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规定的权利。债务是向特定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规定的义务。债权和债务是同时产生,同时消灭的,成对产生成对消灭的,没有单独债权,没有单独债务,单独债权没有意义,单独债务不存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