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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份公司总经理辞职董事会不批怎么办
释义
    股东辞职与股权转让无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可相互转让股权,需经过过半数同意。转让股权需书面通知其他股东,若30天内无回复视为同意。半数以上不同意的股东需购买股权,若不购买则视为同意。同意转让的股东有优先购买权,比例需协商或按出资比例执行。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法律分析
    你辞职和你的股份是没有任何关系的,辞职后,你可以选择转让你的股份,也可以选择不转让的,全权由你自己做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拓展延伸
    应对股份公司总经理辞职董事会不批的紧急措施
    在面对股份公司总经理辞职董事会不批准的紧急情况下,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应对。首先,与董事会成员进行积极沟通,了解其担忧和反对意见,并寻求解决方案,以争取他们的支持。同时,与公司高层管理层进行紧急会议,评估当前形势,制定临时管理方案,确保公司运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另外,与法律团队合作,审查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我们的行动符合法律规定。此外,积极与股东和投资者进行沟通,向他们解释情况,并寻求他们的支持和理解。最后,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情况,并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通过这些紧急措施,我们可以有效应对股份公司总经理辞职董事会不批准的挑战,确保公司的利益和稳定。
    结语
    在股权转让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明确了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的规定。股东应当经过半数同意,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若其他股东未在三十日内答复,则视为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股东对购买比例无法协商一致,则按照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当然,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其他规定,应以章程为准。这些规定保障了股东的权益,同时也为股东提供了灵活的选择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六章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六章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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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5:54:26